培训期限 时间 :2016-06-02 点击 : 65 栏目 :劳动关系协调师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 晋级培训期限: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;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;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