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等级

时间 :2016-06-02 点击 : 62 栏目 :劳动关系协调师

职业等级

   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劳动关系协调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